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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百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1-023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指标未实现以及激励对象顾祝八、张同

普、李聪聪、孙洋洋已离职,隋聚晓已被公司辞退,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对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合计 847,750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0385 元/股,回购数

量为 672,75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35 元/股,回购数量为

175,000 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

价款总计 6,546,400.88 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

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 999 号梦百合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编:226521

   3、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起 45 天内,8:30-11:3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5、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