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1-055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A 股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的余
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0 万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51,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
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 134.91 万元(不
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49,865.09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证报告》(天健验〔2018〕41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梦百合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后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承接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8 年可转债持续督导
职责。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分别与
中国民生银行各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民生银行太仓支行 630640118 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630629840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630629911 综合楼项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对募资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
法》及《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楼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账户余额已按账户管
理规定转至基本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在民生银行太仓支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营业部的 3 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
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各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全部销户完成。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为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如皋支行 1111221129000299867 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苏州银行南通分行 51508200000927 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如皋支行 49107531019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