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是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进行的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
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渊 黄兴旺 车振明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