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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思股份:派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21-05-22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       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 521 号地矿大厦 1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燃气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
案》。
    同意公司开展燃气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拟申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规
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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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签署
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                              赵光敏




             朱先磊                              夏同水




             黄惠妮                              吴长春




             王江洪                               王华




                 田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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