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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超讯通信: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罗学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确定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中
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 日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