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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超讯通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认真维护了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熊伟先生由于其任职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所有合
伙人及员工不得兼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
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谢园保先生增补成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
分别是谢园保先生、卢伟东先生和曾明先生。独立董事个人情况如下:
    谢园保,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历任江
西樟树起重机械厂财务副科长,佛山市高明新时代文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高明
明基五金制品厂财务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
人。现任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广东诚安信税
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州诚安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天
河区人大财经委委员,黄埔区人大预算委委员。2022 年 6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
    卢伟东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1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中国石化集团广
州石油化工总厂法律顾问室律师、副主任;2001 年至 2012 年任广东信扬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 年至今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曾明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至 2011 年为华南理工大学教师;2011
年至今任广东省物联网协会秘书长;自 2018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熊伟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 年至 2003 年任广州羊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04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业务经理;2007 年至 2011 年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高级经理;2012 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高级经
理、合伙人;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谢园保         7            7        0         0            否
  卢伟东        12            12       0         0            否
   曾明         12            12       0         0            否
   熊伟          5            5        0         0            否
    (二)报告期内共召开股东大会 6 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谢园保         3            3        0         0            否
  卢伟东         6            6        0         0            否
   曾明          6            6        0         0            否
   熊伟          3            3        0         0            否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并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及
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在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能认真为
我们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使我们能以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更有效地进行决策,充
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
们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平、
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市场规则及有关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2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是
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
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豁免审议及披露的程序。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能严格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
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发放。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披露《2022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财务数据预测情况与公司实际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业绩快报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就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
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合理的,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而制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等因素制定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信息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内控制度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召开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
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分别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议案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
计划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
促进作用,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
久的回报。


    六、总体评价
    2022 年,我们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始终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公司及公司
董事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我们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充分的沟通,本着诚信勤勉
的态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