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贸易”)
2、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雅仕贸
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00 万元(含本次)。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担保,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情况介绍
为满足雅仕贸易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雅仕贸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 9,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为雅仕贸易本次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 9,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9 日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
4、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 8 号 207 室
5、法定代表人:王明玮
6、经营范围:易制爆危化品:硝酸、硫磺;一般危化品:正磷酸、白磷、氢
氧化钠、甲醇、乙醇【无水】、丙烯、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石油原油、
二硫化碳、粗苯、苯酚、正丁烷、1,4-二甲苯、甲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煤
焦沥青;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不得存储);其他经营:谷物、豆及薯类、饲料、
棉、麻、硫化镍、沥青、氯碱、化肥、耐火材料、煤炭、矿产品、化工产品、炭
素制品、金属及制品、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沥青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承办海运、陆运、空运
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订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
加工(熔硫造粒,但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
算、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的咨
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55.46 13,065.88
负债总额 10,130.80 6,576.39
其中:银行借款(包括长期与短期) 4,030.00 2,850.00
流动负债 10,130.80 6,576.39
净资产 5,424.66 6,489.48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732.58 12,510.60
净利润 2,517.31 1,064.83
8、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乙方)
3、担保最高本金金额:9,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
下方式确定:
4.1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4.2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
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4.3 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之日。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甲方的保证范围为: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
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
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
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雅仕贸易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
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
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次),
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82.80%,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38,000 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