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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井食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2-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冯强、史记威
      项目联系人:                                  冯强
       联系电话:                               010-65608201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345
      注册资本:                               293,309,232 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 250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 2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鸣鸣
      实际控制人:                                章高路
       联系人:                                     梁晨
      联系电话:                               0592-688496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0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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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7 月 3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
        年报披露时间
                                 2021 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已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
况;
    3、督导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经常性对发行人进行走访和核查,督导其有效执行防止主要股东、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等制度;
    5、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对外担保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
    6、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
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督导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8、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9、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10、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
响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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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荐机构对安井食品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期间,安井食品能够积极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
     安井食品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与持续督导有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等,向保荐机构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井食品在工作过程中为保荐机构进行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设施、场地或
其他便利条件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有效协调安井食品的各部门配合保荐机构
的工作,保证了保荐机构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价
     安井食品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安井食品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
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井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安井食品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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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冯 强               史记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_
                                        郭瑛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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