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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克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4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根据本次回购议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 12.5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对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 万股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11,072,500 股减少至
410,862,5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411,072,500 元减少至 410,862,5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
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
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
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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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 2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 45 天内 9:00-11:0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楠
   4、联系电话:0512-68415208
   5、邮箱:lexy@kingclean.com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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