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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克电气:信永中和关于莱克电气2020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专项回复2021-06-23  

                                              关于对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专项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我们收到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公司)转来的贵部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发的“上证公函【2021】0581 号”《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针对工作函中要求会计
师发表意见的事项,我们进行了逐项核查与落实。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列示):

    一、工作函问题 1:前期,公司子公司莱克香港与高盛国际因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
产品业务发生争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 2020 年 11 月对上述事项作出裁决,判定公司
支付高盛国际 4,034.20 万美元,公司对此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折合人民币 2.63 亿元,
占 2019 年公司净利润的 44.91%,高盛国际已申请查封或冻结公司等值资产。2020 年
度,公司将莱克香港 100%股权以 0 港币转让给 Peihua Trading Co.,Ltd。请公司补充
披露:(1)上述仲裁结果在境内法院的承认及执行进度,以及公司在境内提起诉讼的开
展情况,包括款项金额、管辖权、担保效力的确认情况等;(2)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依
据,包括最佳估计数的确认依据及过程、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出的概率等,说明在境
内诉讼尚未判决时金额计提是否审慎;(3)列示公司被查封或冻结资产的情况,包括所
在位置、性质、用途、账面价值、保全期限等,说明是否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结合莱克香港现有业务及资产情况,说明本次零对价转让股权的背景和定价的公允
性,并核实莱克香港及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尚需承担的潜在责任或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对
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莱克电气公司的说明】

    (一)上述仲裁结果在境内法院的承认及执行进度,以及公司在境内提起诉讼的开
展情况,包括款项金额、管辖权、担保效力的确认情况等;

    1、仲裁结果在境内法院的承认及执行进度

                                         1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
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案件编号:(2021)苏 05 认港 1 号),就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高盛国际”或“申请人”)向苏州中院申请认可和执
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予以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截至本工作函回复之日,苏州中院尚未对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作出
裁定。

    2、公司在境内提起诉讼的开展情况

    2019 年,公司已向苏州中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2019)苏 05 民特 94 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关于高盛国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针对公司的仲裁申请,对此,公司认为,由
于双方均认可采取担保方式的前提为担保方案通过苏州外管局的审批备案,而因最终该
方案未同意备案,同时担保函样稿未签字及签署日期。此后,高盛亚洲提出以支付保证
金的形式进行交易的方案,莱克香港先后两次各支付 250 万美元保证金,并据此进行了
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故双方既未就担保关系或有关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者
等值其他外币的担保函成立、效力与高盛亚洲、高盛国际达成合意,也未对其中的仲裁
协议达成合意。因此双方之间并不存在成立或生效的仲裁协议约定。

    公司已向苏州中院提起诉讼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2019)苏
05 民特 94 号),请求确认申请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中的仲裁条
款无效(包括对不成立或未生效的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披露
的《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高盛亚洲和高盛国际对本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
院关于((2019)苏 05 民特 94 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高盛亚洲、高盛国际对本案
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1)。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寄来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高盛亚洲不
服苏州中院作出的(2019)苏 05 民特 94 号的《民事裁定书》,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江苏高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020 年 9 月 7 日,江苏高院对高盛亚洲、高盛国际及公司传唤,进行法庭询问了解
案件。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江苏高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民辖终 83

                                        2
号),关于高盛亚洲、高盛国际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江苏高院认为:(1)一审
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一审法院应当受理莱克公司的申请;(3)本案不应当中止诉
讼。江苏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本工作函回复之日,(2019)苏 05 民特 94 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苏州中院
尚未开庭审理。

    2)(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侵权责任

    莱克香港与高盛国际进行了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公司认为,高盛亚洲在
进行产品推介和提供咨询服务时,其未在中国内地注册登记,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允许
其在内地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也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违反
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严重的违法金融活动,其侵权行为是原告发生相应损失
的根本原因。

    公司及莱克香港已向苏州中院提起诉讼并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
((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请求判令高盛亚洲赔偿公司及莱克香港经济损失美元
5,000,000.00 元(以美元与人民币 1:6.8827 汇率计算,折合成人民币 34,413,500.00
元)及人民币本金 4,820,000 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高盛亚洲和高盛国际对本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
院关于(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高盛亚洲、高盛国际对本案管
辖权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寄来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高盛亚洲不
服苏州中院作出的(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的《民事裁定书》,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江苏高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020 年 9 月 7 日,江苏高院对高盛亚洲、高盛国际及公司传唤,进行法庭询问了解
案件。

    截至本工作函回复之日,江苏高院尚未对(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侵权责任管辖权
异议作出裁定。

    (二)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包括最佳估计数的确认依据及过程、管理层预计
未来现金流出的概率等,说明在境内诉讼尚未判决时全额计提是否审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及莱克香港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来的《裁决书》(案

                                           3
件编号:HKIAC/A19016 和 HKIAC/A19015),判定公司支付高盛国际 4,034.20 万美元。经
过公司法务、财务部及管理层的讨论, 财务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根
据香港仲裁裁决结果,财务部建议在 2020 年度针对该境外仲裁裁决事项全额计提预计负
债 USD 40,342,030.97(债项 USD34,521,044.89+债项金额的利息(2018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USD3,452,104.48+应付 HKIAC/A19016 仲裁案件的仲裁费用
USD1,566,783.61+应付 HKIAC/A19015 仲裁案件的仲裁费用 USD802,097.99),这符合上
市公司充分披露信息和风险,并能起到提前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同时为财务报
表使用者和中小投资者充分提供及时的会计信息,并将此讨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计提预计负债
40,342,030.97 美元,折合人民币 265,369,879.72 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 6.578 计算),预计由此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225,564,397.76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44.91%,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事项。

    后续公司也将根据境内法院的审理安排全力应对,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的
合法权益。由于该案件尚无先例,对于此案件未来现金流出的情况,最终公司将按照境
内司法机关依据中国法律及上市公司相关应履行的法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综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依据《裁决书》的裁决结
果,以 40,342,030.97 美元作为现时状况下可能经济利益流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提,
并按每年期末汇率进行调汇,由于该案件尚无先例,对于此案件未来现金流出的最终情
况,最终公司将按照境内司法机关依据中国法律及上市公司相关应履行的法规作出的生
效判决或裁定执行,因此公司在境内诉讼尚未判决时是审慎的全额计提。

    (三)列示公司被查封或冻结资产的情况,包括所在位置、性质、用途、账面价
值、保全期限等,说明是否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 05 认港
1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申请人高盛国际与被申请人莱克电气申请认可和执行

                                        4
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一案,申请人高盛国际向苏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苏州中院作
出的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莱克电气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69,215,571.5 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
财产。

    苏州中院查封莱克电气相应价值的不动产,并附相应的《财产保全清单》
((2021)苏 05 执保 261 号),公司被查封或冻结资产的情况如下:




                                       5
                                                                                                               单位:万元

                                                                          保全财产明细
 编号               位置                                                                                           保全期限
                                                           财产明细                        性质      用途
                                        证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 00209***号,苏新国用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1        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 1 号                                                        不动产     厂房
                                                  (2012)第 001***号的不动产                                  2024 年 5 月 10 日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       证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02***1-0602***9 号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                                                                                       不动产   员工宿舍
           268 号 20 幢 401 室-409 室                  (9 宗)的不动产。                                      2024 年 5 月 9 日
                                            证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02***1 号、第
                                        0602***2 号、第 0602***4 号、第 0602***0 号、第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3                                     0602***3 号、第 0602***5 号、第 0602***7 号、第   不动产   员工宿舍
           268 号 20 幢 410 室-419 室                                                                          2024 年 5 月 9 日
                                         0602***9 号、第 06027***号、第 0602*2**号(10
                                                           宗)的不动产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       证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02***4-0602***6 号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4                                                                                       不动产   员工宿舍
           268 号 20 幢 420 室-442 室                  (23 宗)的不动产                                       2024 年 5 月 9 日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       证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02***1-0602***6 号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5                                                                                       不动产   员工宿舍
           268 号 20 幢 501 室-536 室                  (36 宗)的不动产                                       2024 年 5 月 9 日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       证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02***8-0602***3 号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6                                                                                       不动产   员工宿舍
           268 号 20 幢 537 室-542 室                    (6 宗)的不动产                                      2024 年 5 月 9 日
                                           合计

      苏州中院对公司上述不动产的查封,是属于诉前财产保全,仅对上述不动产的处分权有限制,对上述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没有限制,上述不
动产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

      综上,苏州中院对公司上述不动产的查封,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6
    (四)结合莱克香港现有业务及资产情况,说明本次零对价转让股权的背景和定
价的公允性,并核实莱克香港及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尚需承担的潜在责任或义务。

    莱克香港是一家主要从事贸易、投资业务的香港公司,2019 年和 2020 年没有开展
任何业务。

    鉴于近两年莱克香港没有开展任何业务,为了简化公司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
本,公司决定将持有莱克香港 100%股权进行转让。2020 年 10 月 31 日,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将莱克香港 100%股权以 0 港币转让给 Peihua Trading Co.,Ltd;2020 年 11 月
16 日,莱克电气在网上向苏州市级商务部申请境外投资注销,并获境外投资注销确认
函,2020 年 12 月 29 日经香港税务部门批准同意此股权转让,香港方面股权转让备案手
续完成,同日,莱克香港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受理原董事辞任通知书和原秘书楼辞任通
知书,公司丧失莱克香港控制权的时点为: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莱克香港账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35                   -63.81                    -4.72

    根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莱克香港账面情况,以 0 港币定价,根据中国境内的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转让,价格公允。

    公司经自查投资承诺、担保、保函、负债等事项后核实,除上述因远期结售汇衍
生金融产品业务发生的争议事项外,莱克香港及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前不
存在其他尚需承担的潜在责任或义务。

    根据公司与 Peihua Trading Co.,Ltd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条款规定: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对莱克香港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无需承担任何义务。莱克香港的一
切事宜与公司无任何纠葛。

    综上,本次零对价转让背景合理,转让股权的定价公允。股权转让完成前,除上述
因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业务发生的争议事项外,莱克香港及公司不存在其他尚需
承担的潜在责任或义务;股权转让完成后,相关责任或义务由莱克香港根据香港的法
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我们的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我们搜集、了解了莱克电气公司的投资与筹资、担保循环内部控制制度;



                                       7
    2、向莱克电气公司法务部门收集 2020 年度所有与莱克香港与高盛国际因远期结
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业务发生争议事项(以下简称“高盛事项”)相关文件,对其发生
的经过、事件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与分析;

    3、向莱克电气公司法务部门、法律顾问、外部代理律师沟通交流高盛事项情况;

    4、与管理层讨论高盛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5、获取裁决书,对主要披露内容进行核对;

    6、持续关注境内法院关于高盛事项的进展情况;

    7、对高盛事项的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进行了复核;

    8、取得与公司将莱克香港 100%股权以 0 港币转让给 Peihua Trading Co.,Ltd 事
项(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一系列审批、协议及手续文件进行复核;

    9、对受让方 Peihua 公司实控人进行了访谈,了解股权转让事项的真实性、合理
性及转让时点的准确性;

    10、对莱克电气境内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经办人进行了访谈,了解整个境外投资注
销过程,同时关注是否未完成的承诺投资事项;

    11、与管理层沟通是否还遗留有除上述高盛事项之外的对莱克香港的保函、担保
事项,同时我们评价并测试了公司对外担保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并
审阅有关存款、借款的询证函和企业征信报告,未见对莱克香港的其他担保事项;

    12、查阅高盛事项后期《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清单》并复核对应资产的账
面价值。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获取的相关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我们认为莱克电气公司在香港仲裁裁决而境内诉讼尚未判决时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计提是审慎的;苏州中院对
公司上述不动产的查封,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股权转让事项零对价转
让背景合理,转让股权的定价公允;股权转让完成前,除上述因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
产品业务发生的争议事项外,莱克香港及公司不存在其他尚需承担的潜在责任或义
务;股权转让完成后,相关责任或义务由莱克香港根据香港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
任或义务。



                                       8
    二、工作函问题 5.年报披露,公司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3.71 亿元,同比
增长 46.63%,主要系销售增长所致;其中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6.86 亿元,占年
末余额的 49.83%,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3,240.61 万元,同比下降 62.49%,主要
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各业务模式下款项收付政策、付款
周期等,并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比例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匹配性;
(2)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产品类型、
金额、账期等,并说明应收余额集中度较高的原因;(3)说明公司票据使用政策、贴
现和背书情况,分析银行承兑汇票变动的背景。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
发表意见。

    回复:

    【莱克电气公司的说明】

    (一)各业务模式下款项收付政策、付款周期等,并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比例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匹配性;

    1、各业务模式下款项收付政策、付款周期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以收款方式、信用期和赊销额度进行多重管
控。对于每个客户依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定期调整赊销额度。

    主要客户的付款周期为:

    跨国公司、上市公司等大型优质企业的账期为 60-90 天;中型企业一般执行部分
预付+出货前付;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执行先款后货。

    2、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比例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匹配性

    1)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 46.63%,余额增长主要源于本年度第四季度销
售增长。2020 年初开始由于新冠疫情,一季度订单明显较少,二季度开始恢复正常,
三季度较快增长,四季度实现猛增,订单的增长带来本年四季度销售较 2019 年度四季
度同比增长 36.77%。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幅与第四季度销售的增幅基本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第四季度       2019 年第四季度   同比增长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03,992.25            149,148.19      54,844.06    36.77%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长额   增长率
 应收账款          137,061.93              93,475.46            43,586.47    46.63%



                                          9
    2)此外,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调整了首次执行
新收入准则 2020 年 1 月 1 日的财务报表:对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客户将所有的应
收账款及预收款项进行抵销,而 2020 年仅对同一合同(订单)项下的应收账款及预收
款项进行抵销。剔除此会计准则变更因素, 在同一口径下,2020 年末应收账款较年初
数同比实际增长 28.92%。详见年度审计报告附注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准则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             93,475.46              12,842.46           106,317.92

    在新收入准则下,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3.71 亿元;同口径调
整 2020 年初数,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0.63 亿元,2020 年末应收账款较年初数同比实
际增长 28.9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同比增加额        增长率
 同口径下应收账款         137,061.93            106,317.92       30,744.01     28.92%

    (二)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产品
类型、金额、账期等,并说明应收余额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1、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名称、产品类型、金额
 应收账款客户前 5 位        金额              关联关系            产品名称及类型
         客户 1           22,778.34       无关联关系              吸尘器、小家电
         客户 2           21,221.45       无关联关系                  吸尘器
         客户 3           13,843.49       无关联关系              吸尘器、小家电
         客户 4           6,965.30        无关联关系         吸尘器、园林工具、电机
         客户 5           3,762.64        无关联关系              吸尘器、小家电
         小计             68,571.22



    公司前五位应收账款客户均为海外 ODM 客户,均属于国际一线大客户,公司与其
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公布与其合作关系。而且,由于上述客户均为
境外客户,公司名称均为外文,其名称涉及英语、德语等多种语言,具有极高的辨识
度,因此出于保密考虑,以客户 1、客户 2、……的方式代称应收账款客户前 5 位的客
户。

    2、关联关系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 5 位的客户均为境外国际一线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


                                          10
关联关系。

    3、交易背景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位的客户均为国际一线品牌,其中部分为世界五百强企
业,公司与该 5 位客户合作关系均超过 8 年。在长期的合作中,公司通过 ODM 的形式
助力客户在吸尘器、园林工具等产品领域的业务拓展,实现了共赢。自合作以来,该 5
位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业务量稳定。

    4、应收余额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相关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同时同比四季度
收入增幅较其他客户高共同影响所致。

    (三)说明公司票据使用政策、贴现和背书情况,分析银行承兑汇票变动的背
景。

    公司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
收款项融资。

    根据公司财务部制定的《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规定》,财务出纳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后,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票据类型、付款人、金额、到期日、承
兑行、背书是否连续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地方银行等所开据的银行承兑汇票,各
业务部门必须取得客户出具的承诺书或经财务副总审批同意方可收取;对金额较大或
有疑问的票据,公司向签发单位开户行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给对方开具收票收据;
出纳将所收电子票据在网银上进行票面正反打印存档,同时将打印后的电票及收据及
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凭证归档。

    根据付款需要,经财务经理审核后对票据进行背书,被拒绝承兑的票据、拒绝付
款的票据和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票据不得背书;

    根据企业资金流动需求量,经财务经理审批后可以按照《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在
公司网银申请对所收票据(除回头票)进行线上贴现;

    2020 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有所下降,原因主要是:

    (1)公司部分客户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改为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银行承
兑汇票,导致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2)另外,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销售额下降,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相应减少。

    (3)2020 年,公司无票据贴现情况;背书仅限于公司正常支付,情况变化不大。

                                      11
    【我们的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我们搜集、了解了莱克电气公司的销售与收款、货币资金循环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公
司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关注其新收入准则执行情况;

    3、获取或编制各项应收账款的变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
合计数核对相符;执行两期合理性、借方累计发生额与收入的配比、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析等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进行复核分析关注长账龄应
收的可收回性;

    4、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替代程序、期后回款检查程序;

    5、了解莱克电气公司各业务模式下涉及收款方式、信用期和赊销额度等的销售信
用政策。根据莱克电气公司各主要客户的信用特征,比对期末应收和对应信用政策内
的出货量分析期末应收的合理性;

    6、标明应收关联方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
予抵销的金额;对关联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

    7、与管理层讨论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

    8、检查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所依据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报关单、出货单、提
单、发票等;

    9、检查销售收入的截止是否正确,有无跨期现象;

    10、获取或编制各项应收票据的变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
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11、复核应收票据金额的合理性,对两个年度间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
性进行复核,并对公司业务理解的基础上对任何明显的疏漏进行复核;

    12、取得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监盘库存票
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13、检查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列报是否
恰当。

    (二)核查意见



                                     12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获取的相关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我们认为莱克电气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是由于同比第四季度收入增长带来的正常
变化,与营业收入的增幅相匹配;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五名客户应
收账款余额与对应信用政策内的出货量相匹配,应收余额集中度较高系前五名客户收
入占比较高同时同比四季度收入增幅较其他客户高共同影响所致。




                                       13
    三、工作函问题 6.年报披露,公司 2020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 9.12 亿元,同比增
长 48.29%。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 4.13 亿元,同比增加 28.99%;原材料账面价值
为 2.04 亿元,同比增加 37.90%;发出商品账面价值 1.25 亿元,同比增加 191.20%。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 1.03 亿元,报告期计提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跌价准备
6,228.23 万元,转回或转销 6,470.93 万元,期末余额为 9,793.59 万元。请公司:
(1)结合所在行业趋势、下游需求变化、收入及在手订单、备货情况、货运仓储环境
等,逐项分析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等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
否存在积压库存、运输延期等风险;(2)逐项说明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减值的具
体背景,公司管理层对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以及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对未来
售价、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主要参数的确定过程;(3)报告期存货
转回或转销的具体背景及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莱克电气公司的说明】

    (一)结合所在行业趋势、下游需求变化、收入及在手订单、备货情况、货运仓
储环境等,逐项分析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等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说明是否存在积压库存、运输延期等风险;

    1、存货结构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本期末账面价值比上年末账
                      2020 年末账面   2019 年末账         面价值增减
        项目
                          价值          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20,492.07      14,860.35     5,631.72       37.90%
       在产品           4,461.54         1,620.90    2,840.64       175.25%
      库存商品          41,256.98      31,983.62     9,273.36       28.99%
      发出商品          12,464.82        4,280.53    8,184.29       191.20%
    委托加工物资        11,498.58        8,080.78    3,417.80       42.30%
     低值易耗品             991.53         652.40      339.13       51.98%
        合计            91,165.52      61,478.58     29,686.94      48.29%




    2020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9.12 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 2.97 亿元,同比增长
48.29%,其中原材料账面价值 2.05 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 0.56 亿元,同比增长
37.90%;在产品账面价值 0.45 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 0.28 亿元,同比增长 175.25%;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4.13 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 0.93 亿元,同比增长 28.99%;发出商


                                      14
品账面价值 1.25 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 0.82 亿元,同比增长 191.20%;委托加工物资
账面价值 1.15 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 0.34 亿元,同比增长 42.30%。由此可见,2020
年末公司存货金额上升主要是由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发出商品金额同比上升较多所
致。

    2、行业趋势、下游需求变化

    2020 年下半年,一方面受疫情影响,社会群众赋闲在家或居家办公,更多关注家
庭清洁卫生和消毒,导致对吸尘器、空气净化器、园林工具等家居清洁产品需求增
加,公司在出口订单猛增情况下,不失时机地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最大限度发挥原有
产能来满足国外订单的旺盛需求;另一方面海外疫情愈发严重,造成海外港口货柜拥
堵,国际运费高涨一柜难求,船期也极不稳定,客户因订不到柜或船造成无法及时出
运,故此造成库存量的增加。

    3、收入及收到订单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2020 年        11.31       14.04           17.07      20.40      62.81
   2019 年        14.05       13.89           14.17      14.91      57.03

    (2)制造总装厂收到订单变化情况
                                                                   单位:万台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2020 年         255          327            393        524        1,499
   2019 年         337          339            322        362        1,360

    由上表可知,自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产品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收到的订单量
也是逐季增加,营业收入也是逐季持续大幅增长,特别是 2020 年第四季度,订单量与
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45%。公司基于实际收到订单的生产所需以及自主品牌产品对未来市
场需求的预期,公司存货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各项存货增长与实际经营活动需要相匹
配。

    4、备货情况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管理流程,从物料动态市场调研、供应商筛选、认证、质量审
核、跟踪与控制等环节进行供应链管理。公司主要备货模式分三种:(1)对无刷数码
电机、外销电器以及内销 ODM 采用“订单生产”的模式;(2)对自主品牌采取销售部
门根据各产品的销售情况预测,半年预测,每月修正预测,每周增补预测外订单的方


                                        15
式备货;(3)对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主要原料采取“战略储备”方式备货。

    公司按出口订单交期安排生产,同时根据下游市场端的销售订单获取情况,结合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对原材料采用“订单生产”与“销售预测和库存补货”相结
合的生产模式,各分厂依据订单交货期限、数量以及自主品牌销售预测、存货库存情
况制定生产计划;各分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招标办根据物料
需求计划向供应商询价,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筛选,下达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下达后,各分厂采购部通过 ERP 管理系统对订单执行状态进行动态跟
踪;物料到达后质检人员对物料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录入供应商评价系统;检验
合格的物料交给各分厂仓储部门后进入仓库。

    公司采用 ERP 管理系统管理物料,各部门相互配合,对采购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
有效的覆盖,按时、保质、保量地采购到所需物料。

    同时,公司会以国家宏观政策为基础、研究下游行业应用端需求,结合矽钢片、
塑料粒子等原材料市场波动,做出“战略储备”的决策。

    2020 年下半年出口订单大幅度增长,公司按存货管理模式增加备货量,确保生产
经营活动稳定正常进行。

    5、货运仓储环境

    历年以来,公司存货除委外加工物资主要存放于委外加工商处、发出商品运输在
途外,其余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基本存放于公司自有厂房及仓库
内。2020 年由于海外疫情愈发严重,全球海运航线减少 1/3,导致海外港口货柜拥
堵,国际运费高涨,船期也极不稳定,舱位极度减少。客户因订不到柜或船造成无法
及时出运,故此造成库存量的增加。公司已经在 2020 年第四季度临时对外租用了仓
库,来缓解存放压力。

    公司大多数为外销客户,多数采用 FOB 甚至 EXW 条款,涉及运费多数为 FOB 工厂
到码头的运费。FOB 为离岸价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才交付给客户,故造成发出
商品量同步增加。

    6、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和在产品增长原因分析

    (1)库存商品增长

    公司下半年订单大幅增长,为保证及时交货,加快生产;年末存货的交期多在年
后第一季度。2020 年四季度订单量 524 万台,2019 年四季度订单量 362 万台,同期增
长 45%。




                                      16
    (2)原材料增长

    公司根据下游市场端的销售订单获取情况,结合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对原材
料采用“订单生产”与“销售预测和库存补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结合矽钢片、塑
料粒子等原材料市场波动,做出“战略储备”的决策。

    公司所用主要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吨

                       2019-2020年ABS粒子价格走势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9年      2020年


                                                                          单位:元/吨

                            2019-2020年铜价格走势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9年      2020年




    原材料大幅增长原因:

    1)从上述大宗原材料价格走势可知,2020 年,大宗原材料价格呈上升趋势,下半
年开始出现大幅上升,其中,ABS 塑料粒子 2020 年第四季度较 2019 年同期上涨 60%以
上;铜 2020 年第四季度较 2019 年同期上涨 20%以上;此外,钢材 2020 年第四季度较


                                         17
2019 年同期上涨 20%以上 2020 年末,大宗原材料价格都在高位。

    2)2020 年下半年,公司订单大幅增加,为保证及时交货,公司需提前备料,导致
公司相应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也相应增加,期末结余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也随之上升。

    (3)发出商品增长

    增长主要原因:2020 年疫情影响,全球海运航线减少 1/3,出口船期极度不稳,
舱位减少。带来以下几个后果:

    1)船期不稳,导致装箱出厂后不能进港,不能进港意味着不能报关,及完成装运
出港,也就无法完成控制权的转移进行收入确认。

    2)因海运舱位压力大,客户开始选用中欧班列等陆运模式出货,所选站点都为西
部城市,火车班列时间等待较长,造成虽出货但不能及时报关运出,也就无法完成控
制权的转移进行收入确认。

    2020 年 12 月底,因舱位问题未出货的,已于 2021 年一季度基本出完。

    (4)在产品增长

    增长主要原因:2020 下半年订单量增加,特别是 2020 年 12 月订单量较同期增长
37%,在产品同步增长,其中公司新增精密模具厂:模具加工周期较长,涉及新增金额
1,838.15 万元,占本期新增总金额比例为 65%左右。

    综上,2020 年末,公司存货同比增长,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等的增长均
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需要相匹配,增长合理。期末存货 9.12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 71.27
亿元比例达到 12.79%,系公司主要资产。库存增长可能带来的积压库存、运输延期风
险,公司通过增加外部仓储、寻求多种运输模式等方式来实现风险的基本可控。

     (二)逐项说明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减值的具体背景,公司管理层对减值迹
象的判断依据,以及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对未来售价、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
用及相关税费等主要参数的确定过程;

    公司通过在手订单复核、超交期未出货订单统计、检查存货库龄、综合下属各分
厂部门的汇报情况及盘点等方式,对账面呆滞成品、原材料、回料及在制品等按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进行存货减值测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可变现净
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算。

    公司对有订单及无订单存货的减值测试过程具体如下:

    测算未超期订单的存货减值时,以订单价格为估计售价。针对库存商品,以估计

                                      18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作为可变现净值;针对原材料、在产品,以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作为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余额的部分作为存货跌价准备。其中,继续加
工成本按公司近一年继续加工成本占比确定,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按照近一年累计销
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率确定。

    测算无订单及超期订单的存货减值时,按以下方式测算减值:

    (1)因客户订单预测差异、订单取消等因素造成的原材料、外销产成品超过 3 个
月仍未消化,按照成本价格的 20%留置,按账面余额 80%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2)对内销呆滞 4 个月到 6 个月的成品按最新出厂价的 50%计算存货的估计售
价,大于 6 个月按最新出厂价的 20%计算存货的估计售价。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作为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余额的部分作为存货跌价
准备。其中,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按照近一年累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率确定;

    (3)不良成品按账面余额的 95%作为存货跌价准备,样机以及二级库产品按账面
余额的 80%作为存货跌价准备;

    (4)对超期 3 个月尚未完工在制品,由于订单取消或变更等因素,造成后期可能
拆机报废,按照账面余额的 70%作为存货跌价准备;

    (5)注塑产生的回料按最后一次回料售价作为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
余额的部分作为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历年均严格按照公司存货跌价政策进行测算,并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
参数复核合理性,由于历年期末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均较大,系公司主要资产,从而形
成的存货跌价准备也较高。

    (三)报告期存货转回或转销的具体背景及依据。

    1、2020 年存货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计提                      年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        2,997.52        2,873.11         1,545.14       4,325.50
    在产品         403.26           47.85           398.04         53.06
   库存商品       6,905.51        3,307.27         4,797.75       5,415.03
     合计         10,306.29       6,228.23         6,740.93       9,793.59




                                      19
   库存商品:期未较期初减少 1,490.48 万元:主要是对部分跟进积压产品积极处
理;

   原材料:期末较年初增加 1,327.97 万元,主要是部分原材料电芯及净水滤芯提前
备库超期导致;

   在产品:期末较年初减少 350.2 万元,主要是跟进各分厂在产品完工。

   2、2019 年存货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计提                 年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        2,249.84        1,844.61      1,096.92      2,997.52
       在产品           -              403.26            -           403.26
   库存商品          5,867.19        4,554.75      3,516.44      6,905.51
        合计         8,117.03       6,802.62      4,613.36      10,306.29



   库存商品:期末较年初增加 1038.32 万元,主要是部分内销自主品牌的增长,决
策性备库;

   原材料:期末较年初增加 747.68 万元,主要为电池包、外购电机、电芯以及滤料
等关键零部件备料;

   在产品:生产先按订单交期安排,部分内销自主品牌季节性产品的订单暂缓生
产,导致在产品积压。

   3、2018 年存货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计提                 年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          2,043.20      1,271.26      1,064.62      2,249.84
       在产品           -              -             -               -
   库存商品            5,133.39      3,667.40      2,933.60      5,867.19
        合计          7,176.59       4,938.66      3,998.22      8,117.03

   库存商品:期末较年初增加 733.8 万元,主要内销自主品牌的增长,决策性备
库;

   原材料:期末较年初增加 206.64 万元,主要为电芯、滤料等关键部件备料。



                                       20
   4、报告期存货转回或转销的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前期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
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
司以前计提跌价的存货销售后,实物已不存在,则转销前期计提的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严格按照存货跌价政策计提、转
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不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况。

    【我们的核查意见】

   (一)、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我们搜集、了解了莱克电气公司的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内部控制制度;

   2、对存货的核算流程进行了解及分析性复核,包括存货发出计价测试、产成品入
库单价的复核、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及构成的复核等;

   3、检查原材料的采购合同、订单、购货发票、入库单据、对采购价格进行分析
等;

   4、对期末存货实施了监盘、抽盘、发函、替代、期后检查等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
及状况等;

   5、结合公司所在行业趋势、下游需求变化、收入及订单情况、备货情况、货运仓
储环境等进行存货储备合理性及减值分析。

   6、了解莱克电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内控流程,评估关键假设及数据的合理
性。

   7、取得公司存货的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
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8、获取并检查莱克电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及转回或转销明细表,评估管理层在
存货跌价准备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尤其是预计售价、进一步生产的成本、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等,同时关注存货转回或转销的具体背景及依据,并进行了存货跌价准
备的重新计算。

   9、分析及比较莱克电气公司本年度及过去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及一致性。

   10、与管理层讨论可能存在的库存风险。

   (二)、 核查意见



                                     21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获取的相关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我们认为莱克电气公司由于疫情影响、行业趋势、下游需求变化带来的 2020 年度
收入整体上涨和四季度订单量猛增,原料市场价格变化及货运实时情况的综合影响带
来的公司 2020 年底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等大幅增长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需要
相匹配,增长合理,不存在积压库存、运输延期等风险;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减
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及在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的关键假设及主要参数存在合理性;报告
期公司存货转回或转销的具体背景及依据关键假设及数据存在合理性。




                                       22
    四、工作函问题 7.年报披露,2020 年度公司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合计
派发现金 8.22 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 250.54%,同时拟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0 年末
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11.23 亿元。请公司结合营运资金需要、历年分红情况、
母公司账面资金情况、前述诉讼资金流出等,分析权益分派事项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经
营、债务偿还、对外投资产生影响,是否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同时核查是否存在
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共管账户,或共同开展票据池等融资业务的情况。请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莱克电气公司的说明】

    请公司结合营运资金需要、历年分红情况、母公司账面资金情况、前述诉讼资金
流出等,分析权益分派事项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债务偿还、对外投资产生影响,
是否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同时核查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共管
账户,或共同开展票据池等融资业务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意见。

   1、公司 2015 年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
                    现金分红的                                     对应年度末
 分红对 派息金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归于上市公司
                      金额(含                                     母公司未分
 应年度 (含税)                  公司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利润
                    税)(万元)                                     配利润
          (元)                    润(万元)        的比率
 2020 年     20.00    82,172.50       32,798.40        250.54%     112,345.25
 2019 年     2.60     10,426.00       50,227.17        20.76%      114,141.16
 2018 年     22.20    89,022.00       42,304.13        210.43%     85,318.36
 2017 年     1.90     7,619.00        36,552.83        20.84%      118,488.92
 2016 年     2.60     10,426.00       50,144.39        20.79%      109,288.43
 2015 年     1.90     7,619.00        36,380.03        20.94%      78,793.92
 2014 年     1.80     7,218.00        34,402.76        20.98%      61,345.28
  合计          -    214,502.50      282,809.71        75.85%           -


    截至本工作函回复之日,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营运资金需要及账面资金情况

    (1)概述

    公司营运资金的主要支出包括:日常经营支出、债务偿还、对外投资、分派股利


                                      23
等。

    公司营运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收入、银行借款、母公司营运资金的来
源还包括子公司分红。

    (2)近三年公司账面资金情况

    1)母公司报表账面最近三年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货币资金               201,265.16       145,848.04       81,060.30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369.18        59,861.02        64,634.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48.96       -7,501.53        -11,12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4.40        11,283.66       -118,305.23
         现金净增加额             55,417.12        64,787.75        -66,106.01



    2)合并报表账面最近三年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货币资金             266,629.11      195,112.44       122,872.8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666.66      120,798.57       66,872.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65.26      -60,184.26       -19,490.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20.64        10,095.87      -118,305.42
         现金净增加额               71,516.67       72,239.63       -72,344.91



    (3)总结

    1)如上述所列数据可知,公司日常营运收支现金流量良好。

    2)2021 年 4 月 28 日和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
等各类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182 亿元整,公司有充裕的银行授信额度。




                                       24
    3)公司的主要全资子公司运营良好,对于母公司的现金流来说,可以通过子公司
对其进行分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仅全资子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账面未分配利润有 6.64 亿元。

    4)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每股派发 2.22 元,合计派发 89,022.00 万元,公司近
三年(2018 年-2020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490.15 万元、-
60,184.26 万元、-30,165.26 万元,近三年来公司未停止过投资的步伐。

    现金分红作为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
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实实在在回报股东,确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
公司发展的信心,切实保障股东的收益权与投资回报。据统计,自公司 2015 年上市以
来,已累计分红 8 次(含 2020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 21.45 亿元,占期间归
属净利润的 75.85%。从母公司及合并公司账面资金情况可以看出,公司资金充裕,有
良好的现金流量,并且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若公司有大额资金需求,公司也可
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

    3、前述诉讼资金流出及债务偿还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香港仲裁裁决结果,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约 2.65 亿元,
仅为计提,目前不涉及资金流出,由于该案件尚无先例,对于此案件未来现金流出的
情况,最终公司将按照境内司法机关依据中国法律及上市公司相关应履行的法规作出
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总金额为 3 亿元,属于政策性银行借款,除此之外
无其他债务需偿还。

    4、权益分派事项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债务偿还、对外投资产生影响,是否会
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

    综上,根据上述公司营运资金的分析,从公司现有资金储备情况、经营现金流、
融资渠道及盈利能力方面均有丰厚的资金来源,因此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不会
对公司日常经营、债务偿还、对外投资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

    5、核查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共管账户,或共同开展票据池等
融资业务的情况

    公司经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账户、开展的融资业务等事项后,公司不存在与控
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共管账户,或共同开展票据池等融资业务的情况。

    【我们的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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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们搜集、了解了莱克电气公司的投资与筹资、货币资金循环内部控制制度;

   2、复核公司 2015 年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情况,查阅相关的审批及支付情况;

   3、复核近三年公司账面资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及大额存单监盘、银行函
证、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检查、外币测算、银企对账检查、抽凭、截止测试及合
理性分析等程序;

   4、检查并复核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并进行合理性分析、勾稽等程序;

   5、获取并查阅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借款合同、票据池质押合同等资料;

   6、复核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资料及审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获取的相关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历年分红情况、母公司账面资金情况、前述诉讼资金流
出情况等我们认为莱克电气公司权益分派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债务偿还、对外
投资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
关联方联合、共管账户,或共同开展票据池等融资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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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专项回复仅供莱克电气公司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
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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