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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克电气:莱克电气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就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的议案。
    4、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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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 1,00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401,000,000 股变更为 411,072,500 股。
    6、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11,072,500 股变更为 410,862,500 股。
    7、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 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 万股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51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完
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10,862,50 股变更为 410,732,500 股。
    8、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
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51
元/股,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2021 年 7 月 9 日,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 41,073.2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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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2,146.50 万元,转增 16,429.30 万股,本
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57,502.55 万股。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155.75 万股调整为
218.05 万股。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
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5.75 万股调整为 218.05 万股。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对《激
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155.75 万股调整为 218.05 万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
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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