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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振: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 亚振        公告编号:2020-04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
   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股东权益不
   产生重大影响。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
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
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
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效控制。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
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
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
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
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例如:合同负债、预收款项等。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
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       合同负债                 55,529,901.22
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
                                   预收款项                -55,529,901.22
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
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股东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的合理的调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