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北京国枫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1-07-20
北京国 师事务
关于 州三力制 份 公司
2021 一 临 东大会 书
国枫律股字 2021 A0424 号
州三力制 份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 券法》 以下简称“《 券法》” 和中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 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则》”
等法律、法 和 性文件以及《 州三力制 股份有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 求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 州三力制
股份有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本法律意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 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 了
审查 查 了本所律师 为出具本法律意 书所必 查 的文件 并对有关
了必 的核查和 。在本法律意 书中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 则》的
求 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格、新 案的提出、
股东大会 决程序和 决结果的合法性发 意 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的
案内容和 等 案中所 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 意 。本所律师依
法对本法律意 书承担相应的 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股东大会 则》第五条的 求 按照律师 业公
的业务标准、 德 和勤勉尽 精神 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
了核查和 出席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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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 东大会召 、召
一 经本所律师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事会召 事 主持。
2021年7月3日 公司 事会在《中国 券报》《上海 券报》《 券时报》《 券
日报》和上海 券交易所网站 // . . . 上发布了《 州三力制
股份有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知》 公告编号 2021-035 。
本所律师经查 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
期已满十五日 公司发布的公告 明了会 召开的时 、地点及审 事 明了
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 使 决权、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股权
登 日、出席会 股东的登 办法等内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和公告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 则》及《公司章程》的 定。
二 公司 事会提 本次股东大会审 的 案为《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的 案》。
经查 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定
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告中列明 案内容已充分披 。
三 经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召开的时 为 2021年7月1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19日 用上海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段 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9:15-15:00。
四 经查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地点为 州省安 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区 州三力制 股份有 公司会 室 决方式为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经本所律师查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 公告的召开时 、召开地点、参加会
的方式、 决方式和《公司章程》 定的召开程序 。
2
二、关于 东大会召 人和出席会 人员
根据《公司法》《 券法》《股东大会 则》《公司章程》及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人为公司 事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在股权登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 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7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券登 结算有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 和参加 决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 事、监事和 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 的律师
4.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 出席会 的股
东所持有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7 948,380股 占公司有 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79%。
本所律师 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 格符合《公司法》、《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定 有权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 案 审 、 决 不存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其代 的股份 决权有
出席无效、代理无效或导 潜在纠纷的情况。
三、关于 东大会 决
经查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 和《公司章程》 定的 决程序 对全
案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决。监票人、 票人和本所律师
共同 监票和 票 并当场公布 决结果。出席会 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 决
结果没有提出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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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 东大会 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 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 的相关 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案将对中小投
者 指 公司 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 决 单独 票并公开披 。
经本所律师现场查 本次股东大会审 的相关 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 案已对中小投 者的
决 单独 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 决结果及中小投 者 决单独 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决 公告。
五、
综上 本所律师 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 定 召 人和出席会 人员的 格合法、有效 决程序和
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和《公司章程》的 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 的有关决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 书一式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