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吉比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届满,我们认为公司换届选举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卢竑岩先生、陈拓琳先生、翟健先生、高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我们同意提名卢竑岩先生、陈拓琳先生、翟健先生、高岩先生作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届满,我们认为公司换届选举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永华先生、郑甘澍先生、林志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形。我们同意提名卢永华先生、郑甘澍先生、林志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
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
易情况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




                                          独立董事:卢永华、郑甘澍、林志

                                                         2019 年 1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永华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甘澍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志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