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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沃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90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会议由秦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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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
理相关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
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
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
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预留授予权益登记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预留授予权益登记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预留授予权益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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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过认真审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
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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