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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和实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天台祥和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2020-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9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二)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 3,528,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回购最低价格 10.82 元/股,回购
最高价格 16.0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83,46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9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告编号 2020-047)。经公司自
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
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为3,52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全部存放于公司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126,000,000         71.43              0            0

无限售股份                     50,400,000        28.57    245,548,776       100.00
其中: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0            0      3,528,060        1.44
股份总数                     176,400,000       100.00     245,548,776       100.00

注:1、2020年9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6,000,000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41)。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实施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76,400,000
股增加至 245,548,776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3,528,060股,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则未
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
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