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348,724.5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8,375,169.5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17,709,042.41 元,减去本年度分
配的现金股利 11,195,940.06 元,2020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365,486,657.36
元。
    2、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回购金额 3,000.31 万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费用)。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
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67,355,857.96 元的 44.55%。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

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

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该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已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综
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现金流和偿付能力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

规划,公司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
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基于此,为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使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 2020 年利润

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