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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国际”),
    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本次为欧普国际提供 1,200 万欧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普国际因日常经营需要,需与银行签署融资协议。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丰”)
签署《保证函》,公司为欧普国际提供 1,200 万欧元担保。
    (二)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9 年度授权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
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
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期限持续有效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超出
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本次担保在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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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英文名称:OPPLE LIGHT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Room 2108, 21/F, C C WU Building, 302-308 Hennesse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4、注册资本:1,375 万美元
    5、经营范围:销售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以及照明线路系统的设
计,并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18 年底,经审计总资产为 62,544.99 万元,总负
债为 50,870.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1.33%;2018 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59,276.32
万元,净利润为 3,646.98 万元;2018 年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14,815.71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为 50,870.23 万元。2019 年 9 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48,782.83 万
元,总负债为 38,236.8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8.38%;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4,040.29 万元,净利润为-219.57 万元;2019 年 9 月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25,756.8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8,236.8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香港汇丰签署的《保证函》
    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欧普照明为欧普国际提供 1,200 万欧元担保
    担保期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3 年内有效。
    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协议项下债
务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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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
下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
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
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 2019 年度公司
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
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80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关于 2019 年度总担保额度的授权,系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满足公
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19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计约合 7.88 亿元人民
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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