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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淳中科技: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8-1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淳中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 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978.2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 万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
   1                                                22,150.25                   20,000.00
           业化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55.06                     4,63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365.00                     5,365.00
                   合计                             33,670.31                   30,000.00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ZB11569 号”《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 额 300,000,000.00 元 , 扣 除 公 司 为 本 次 发 行 所 支 付 的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7,924,528.30 元(不含税)、法律服务费 754,716.99 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
用 509,433.97 元(不含税)、信用评级费 235,849.06(不含税)、信息披露及其他
费用 357,547.16 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9,782,075.4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24.52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405,631.18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
金 22,405,631.1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有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
                                      20,000.00         1,863.76                 1,863.76
及产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35.00            376.80                376.80
            合计                      24,635.00         2,240.56                 2,240.56




                                             2
    三、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240.5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鉴证报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中山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春定              唐   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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