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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格娜丝: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03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18年,本人作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现就2018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王毅                   11        11              0                 0

    石柱                   11        11              0                 0

   曹益堂                  10        10              0                 0

   张庆辉                  1          1              0                 0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的
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
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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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公司共发布四次业绩预告,分别为:《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第三季度业绩
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以及公司关于信息
披露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且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3、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出现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4、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5、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
     6、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该项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
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8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均符合《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9、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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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态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10、对外投资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情况。
     1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我们作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18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实施。



三、提交议案情况
     2018年度,本人没有提交独立提案。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8年度,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年我们将继
 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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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石柱、王毅、张庆辉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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