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锦泓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锦泓集团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1号)核准,锦泓集团于
2019年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4,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2,134.36万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
税120.81万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
于2019年1月30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苏公[2019]B008号《验资报告》。
      根据《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金金额
         支付收购 Teenie Weenie 品牌
  1      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        46,111.43         46,111.43       22,127.21
         项目尾款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
  2                                      36,290.00         15,488.57        6,288.03
         链协同信息化平台

                                          1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金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13,011.15
                 合计                    95,401.43            74,600.00       41,426.39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计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

      注2:“支付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目尾款”项目已实施

完毕,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3,984.22万元用

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注3:“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4月17日销户。



      二、延长募投项目“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实施
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原规划项目建设期3年,
总投资规模36,29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488.57万元,用于企业智能制
造建设、ERP&DRP系统升级、O2O平台、大数据分析、智能物流及相关基础配
套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搭建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相结合的平台,通过人机协作和自动化生产经
   智能制造
                   营,提高生产过程的柔性化、智能化和集成化水平
ERP&DRP 系统       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信息战略规划,以 ERP+ DRP 系统为核心集成,集成
    升级           周边各系统
                   开发线上销售平台,升级完善会员管理系统,促进线上与线下门店进行
   O2O 平台
                   有效融合,提升服务水平和销售效率
                   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协助进行流行趋势、门店选址、气候变化趋势等
      大数据
                   分析工作
   智能物流        引进现代化仓储物流体系,通过 ERP 系统整合提升公司供应链效率
 基础配套设施      搭建云主机平台和扩建机房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上述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6,288.03万元。

      (二)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对“智能制造、智

                                          2
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实施期限届满时延长三年,
即延长至2025年2月实施完毕。
    (三)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本次延长“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战略、内外部环境等因素。
    鉴于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及现金流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在疫情
期间严控支出,在重大投资方面相对谨慎。近三年来公司在智能制造、智慧零售
和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方面有效投入,努力节约投资成本并提升经营效率,助
力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了SAP、
ERP、云仓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搭建了集团数据中台及业务中台,引入智能化仓储
管理系统提升公司智能化仓储管理水平,综合提升了公司业务协同管理能力。
    公司于2021年底完成了集团数智化建设的未来五年规划,梳理了需要重点建
设的领域和亟待提升的数字化能力。公司未来将在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的情况下,
稳步推进“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持续打造
数据中台和会员数据平台,加快提升供应链柔性快反能力,综合提高公司数智化
运营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更
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可转债项
目“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
                                   3
意公司延长项目实施期限。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事项,认为:本次延长募投项目“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
实施期限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延
长募投项目“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实施期限事项,公
司已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审慎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贵均                    刘建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