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9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 换总金额为 5,852.63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规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置换总金额为 5,852.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 9,542,743 股,发行价格 70.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71,999,962.06 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 12,679,245.28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59,320,716.78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相关的发行费 19,100,624.14 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为 652,899,337.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 号)。 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及江 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已依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项目代码: 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 15,069.53 13,200.00 14,095.28 974.25 2018-331082-27-03-092986 发质检中心项目 -000 年产 300 吨碘佛醇、5 吨 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项 19,649.16 17,500.00 18,624.97 1,024.19 樟工信技备字(2019)10 号 目 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 8,993.45 8,000.00 8,721.42 272.03 樟工信技备字(2019)10 号 体项目 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酰 11,848.58 3,089.94 10,322.04 1,526.54 樟工信技备字(2014)07 号 氯项目[注] 项目代码: 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4,250.00 3,500.00 3,850.00 400.00 2019-331024-77-03-049738 -00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合 计 79,810.72 65,289.94 55,613.71 24,197.01 / [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7,200.00 万元,其中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 65,289.94 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 1200 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3,089.94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852.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比例(%) 建设投资 其他费用 合 计 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发质检中 15,069.53 3,987.14 117.60 4,104.74 27.24 心项目 年产 300 吨碘佛醇、5 吨钆贝葡胺 19,649.16 615.68 30.50 646.18 3.29 造影剂原料药项目 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4,250.00 577.79 23.29 601.08 14.14 发行费用 1,910.06 - 500.63 500.63 77.96 合 计 39,610.83 5,180.61 672.02 5,852.63 14.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605 号)。公司拟以上表所 列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总金额为 5,852.63 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决策程序及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852.63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于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 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 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原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置换时间的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度,与公司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出具的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司太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的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 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司太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