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为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

实施,亦是为公司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未违反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

情况。

    三、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现对该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拟为3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黑龙

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亳州神农谷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16亿元的银行融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经营

情况稳定,风险可控。该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目标,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

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客观、真实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2,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13.08%。

    (二)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

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0年度,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且在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信

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担保外,公司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截止2020年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

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少华肖国亮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