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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珍宝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林瑞超)2021-04-3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林瑞超 ,己 充分 了解 并 同意 由提名人 黑龙江珍 宝 岛药 业 股份 有 限公 司董
                                                         “       ”
事会提名 为 黑龙江 珍 宝 岛药 业 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该 公 司 )第 四届董事

会独 立 董事候选 人 。本人 公开 声 明 ,本 人具各独 立 董事任 职 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

何影 响本 人担任 该 公 司独 立 董事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 声 明如 下    :




    一 、本 人具 备 上 市公 司运作 的基本 知识 ,熟 悉相关法 律 、行政法规 、部 门规

章及 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五年 以上 法律 、经 济 、财务 、管 理或者其 他 履行独 立

董事职 责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验 ,并 己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管理 人 员培训 工 作 指 引》

及相 关规 定取得 独 立 董事 资格证 书 。

    二 、本人任 职 资格符合 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 门规 章 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关 于董事任职 资格 的规 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 》关于公务 员兼任职 务 的规 定              ;




      (三   )中 央 纪委 、中央 组 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 部 辞去 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监 事 的通 知 》 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 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 强高等 学校反腐 倡廉 建 设 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 导班 子成 员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五 )中 国保 监 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管理暂行 办法 》 的规 定         ;




      (六 )中 国证 券 业 协 会 《发布 证 券研 究报 告执 业 规 范》关于 证 券 分析 师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七 )其 他 法律 、行政法 规和 部 门规 章规 定 的情 形 。

    三 、本人具备独 立 性 ,不 属于 下列情 形     :




      (一 )在 该 公 司或 者其 附属 企业任 职 的人 员及 其 直 系 亲属 、主要 社会关 系 (直

系亲属是 指配偶 、父 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 妹 、岳父母 、儿媳女

婿 、 兄弟姐 妹 的配偶 、配 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该 公 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 是 该 公司前十名股 东

中的 自然 人股 东及 其 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该 公 司 己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 或者在 该公

司前 五名股 东单位任 职 的人 员及其 直系 亲属        ;




      (四   )在 该 公 司实 际控 制人及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该 公 司及 其控股 股 东或 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提供财 务 、法 律 、咨询

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 提供服 务 的中介机 构 的项 目组全体 人 员 、各 级复核人 员 、在

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 伙人及 主要 负 责人   ;




      (六 )在 与该 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具有 重大业务 往来 的

单位 担任 董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 员 ,或 者在 该 业 务往来 单位 的控股股 东单位

担任 董事 、监 事或 者 高级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 前六 项所 列举 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认定不具各独 立 性 的情形 。

     四 、本人无 下列 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 国证 监 会 行政 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 交 易所 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 市公 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证券 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两次 以上通 报 批评       ;




      (四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 期 间 ,连 续两 次未 出席 董事 会会 议 ,或 者未 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 议 的次数 占当年 董事会会 议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显 与事 实不符 。

    五 、包 括 该 公 司在 内 ,本 人 兼任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 公 司数 量未超 过五家      ;




本人在 该 公 司连续任 职 未超 过六 年 。

    六 、本人 系药 学博 士 、专家 ,具 备 丰 富 的医药行业专业 知识和 药学研 究 经验 。

    本人 己经 根据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备 案及培

训 工 作 指 引》对 本 人 的独 立 董事候选人任 职 资格进 行核 实 并确 认符合 要求 。

    本 人完全 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真 实 、完整和 准确 ,不 存 在任

何虚假 陈述 或误 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假 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可依据本 声 明确 认本人 的任 职 资格和独 立 性 。

    本人承 诺 :在 担任 该 公 司独 立 董事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 法规 、中 国证监会 发布

的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业 务规则 的要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 有 足够 的时 间和精 力履行职 责 ,做 出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主要股 东 、

实 际控 制人或其他 与 公 司存 在利 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 人 的影 响 。

    本人承 诺 :如 本 人任 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 立 董事任 职 资格情 形 的 ,本 人将 自出

现该等情 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 立 董事职务 。
      (以 下无 正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