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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4-10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议,公司拟实施 2018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8 年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 68,771.9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0 元(含

税),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2,694.727 万元(含税),合计派送红股 6,877.19 万股,合计转增股本 17,192.975 万股。本次

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92,842.065 万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伟明环保          60356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鹏                                王菲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
     办公地址
                     大厦16楼                            玖大厦16楼
       电话          0577-86051886                       0577-86051886
     电子信箱        ir@cnweiming.com                    ir@cnweiming.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
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

业。公司还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

处置,并开展垃圾清运业务、工业及危废处理业务。公司初步确立了固废、工程装备、水务、智

慧环卫和危废等五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

垃圾处理业务,具体模式包括 BOT、BOO 等。BOT 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

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

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O 模式(建设-拥有-经营)

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

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 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

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运营期毛利率较高,经营周期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

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处理、烟气处理、自动化控制、渗滤液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等设备,供公

司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规模和设

备销售规模,并开展协同处理业务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二)行业情况

    1、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

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

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

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特

点包括热值低、含水量高、成分复杂等。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

(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

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

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污泥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

    2、行业市场状况

    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以及人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垃圾焚烧发电凭借其清洁环保

的特点逐渐被人民接受,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渐迎来黄金发展期。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发

展特点包括:①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持续旺盛;②垃圾焚烧

发电受追捧,发展迅速;③受益政府产业支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持续发展;④行业快
速发展,国内技术研发实力逐渐提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相对分

散,公司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有: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初期,主要由政府投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但

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技术和管理的专业性较强,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随着本行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

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

授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

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年,特许经

营权到期时,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

经营者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

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4、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

负责,近年有外包给市场化主体运营的趋势;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

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向地方政府环

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总资产                  5,739,242,332.84     3,931,795,045.21           45.97 3,363,132,917.96
    营业收入                1,547,127,532.28     1,029,457,364.62           50.29    693,169,18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40,055,645.87       506,862,188.71           46.01    328,557,875.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29,932,507.56       491,714,336.07           48.45    317,514,542.06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77,467,700.97     2,305,685,558.61          33.47   1,917,956,277.62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43,930,430.52       664,495,062.04           11.95    427,969,901.70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8                0.74         45.95              0.4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8                0.74         45.95              0.4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增加4.50个
                                         28.74              24.24                            18.23
    益率(%)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22,073,755.31     417,810,996.36     430,509,392.07   376,733,38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755,047.02     197,155,083.69     202,519,936.47   162,625,57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5,013,381.06     192,494,383.30     200,631,611.21   161,793,131.99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79,272.05     123,189,081.19     179,793,795.29   401,868,281.9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5,93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60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0    305,226,000   44.38      0   无
                                                                                   法人
项光明                       0     70,347,058   10.23      0   无                  境内自然人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
                             0     53,172,000    7.73      0   质押    5,700,000
公司                                                                               法人
王素勤                       0     36,000,000    5.23      0   质押   11,700,000   境内自然人
朱善玉                 -600,000    33,384,000    4.85      0   质押    3,750,000   境内自然人
朱善银                 -954,000    27,594,000    4.01      0   质押    3,000,000   境内自然人
章锦福                 -950,000    12,622,000    1.84      0   质押    3,280,000   境内自然人
章小建                 -939,700     8,539,600    1.24      0   无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国有
朱达海               -1,606,630     7,886,561    1.15      0   无
                                                                                   法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伟明环保员工持    7,574,240     7,574,240    1.10      0   无                  未知
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 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
                                  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朱
                                  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 37.21%、5.94%、20.99%、14.4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的股权。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 8.42%股权。
明
                                  章小建系王素勤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 3.90%股权。朱善玉
                                  持有嘉伟实业的 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达 5,739,242,332.84 元,同比增长 45.97%,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3,077,467,700.97 元,同比增长 33.47%,资产负债率 46.23%,实现营业收入

1,547,127,532.28 元,同比增长 50.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0,055,645.87 元,

同比增长 46.0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含 32 个控股子公司,有永强公司、瓯

海公司、伟明设备、昆山公司、临海公司、永康公司、温州公司、瑞安公司、秦皇岛公司、上海

嘉伟、玉环公司、嘉善公司、龙湾公司、苍南伟明、武义公司、玉环嘉伟、温州餐厨公司、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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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公司、婺源公司、双鸭山公司、东阳公司、文成公司、龙泉公司;2 个孙公司永康餐厨公司

和温州中智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年报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光明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