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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0-108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安远县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远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龙公司”)、罗甸县伟
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甸公司”);控股子公司宁都县伟明城投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都公司”)、福建华立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立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安远公司、宁都公司、华立
公司、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8 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
公告日,公司为远公司、宁都公司、华立公司、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均为 0 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支持项目
筹建,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8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安远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2、为控股子公司宁都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3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3、为控股子公司华立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2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4、为全资子公司卢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5、为全资子公司罗甸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各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担
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
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
终担保金额、方式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
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
保协议的约定。

    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8 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3%。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安远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古田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法定
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生活垃圾处理、农林垃圾处
理、餐余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生物质处理,垃圾、烟气、
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
技术服务。

    2、宁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注册资本:8,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60%,其他股东持股 40%;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
县梅江镇龙湖路翠微春苑小区;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发电、输电、
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
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
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

    3、华立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注册资本:2,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75%,其他股东持股 25%;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
县水北街镇岩鼻村顺弯北;法定代表人:朱善银;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清理、
收集、分类、堆肥、中转、运输、填埋及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及污泥清
运、处理、餐厨垃圾利用,垃圾灰渣、烟气、污水处理开发利用及服务,环保工
程投资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

    4、卢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注册资本:6,200
万元;公司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城 102 国道北地税局对门二楼西两间;
法定代表人:陈革;经营范围:垃圾发电,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城市垃圾
处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
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5、罗甸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注册资本:6,000
万元;公司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边阳镇者任村坡脚一组 17 号;法定代表
人:李建勇;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发、建设,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垃
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
售后和技术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产品的销售,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营业收入(元)

 1         安远公司         2,878,196.92    2,868,746.16     -131,253.84             0.00

 2         宁都公司           997,836.08      997,836.08        -2,163.92            0.00

 3         华立公司        19,335,235.78   18,997,664.78    -1,002,335.22            0.00

       注: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暂无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安远公
 司、宁都公司、华立公司、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
 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止 2020 年 12 月 1 日,
 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555,327.61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137,697.81 万元,担保总额为 693,025.43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 164.6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32.7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