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2021 年 2 月 4 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项光明先生(以下简称“增持
主体”)通知,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41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本次增持金额约为
2,440.29 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的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项光明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项光
明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
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
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通知,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
(二)本次增持时间:2021 年 2 月 4 日。
(三)本次增持数量:1,41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四)增持主体增持前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本次增持(股)
姓名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2021 年 2 月 4 日) 持股数量(股)
(%) (%)
项光明 123,459,086 9.83 1,414,900 124,873,986 9.94
(五)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
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不
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项光明先生
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
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若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
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
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
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