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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2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
期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
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及“新收入准则”要求,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
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