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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8-2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查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黄镔、王书桐、付永领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