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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0-02-1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
能”)目前项目处于建设阶段,预计后续随着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其营运状况
将好转,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1、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项目处于建设阶段,预计后续随
着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其营运状况将好转;公司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
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
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为天津高能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程凤朝            黄常波           王世海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