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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能环境: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5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
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高
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229 名调整
为 179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615 万股调整为 565.90 万股。具体说明情况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高能环境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0年8月11
日在公司张贴《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公示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0
年 10 月 21 日及 2020 年 11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二、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5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
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49.10 万股。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
整。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229名激励对象中,有5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29名变更为179名,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均为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615万股调整为565.90万股。分配明细如下:

                                   授予限制性 约占授予限制         约占公司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量的       本总额的比
                                       股)       比例(%)            例(%)

  凌锦明               董事                 92.50         16.35           0.12


  吴秀姣             财务总监               20.00           3.53          0.03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453.40         80.12           0.57
 务人员、骨干员工(177 人)

               合计                        565.90        100.00           0.7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
79,449.2832 万股。

    4、上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公司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调
整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
划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没有新增激励
对象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
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229 人调整为 179 人,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615 万股调整为 565.90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外,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