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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口子窖:2018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独立董事陈利
       民先生、董事范博先生共同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
       任主任委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时间                 届次                            议案
 1     2018 年 4 月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 1、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司 2017 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与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业
                                                 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18 年 8 月 3 日   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 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2018 年 10 月 19 日 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 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18 年 12 月 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 审议《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三、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控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推广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业
务和事项,按照制订评价工作计划、成立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
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的程序实施评价。公司及所属单位积极配合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我
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
守尽责的履行了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19 年,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
计委员会将进一步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公司内部审
计及内控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健全,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字:




    林国伟                     陈利民                     范   博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