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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4-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广信股份变更部分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 号)核准,公司以 16.27 元/股的价格向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199,1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434,999,926.4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099,000.0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8,900,926.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6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 3,000 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7,581.02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总   使用募集资   利息及手续   结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额         费净额         额

      广信股份 3,000 吨/年吡
 1                             41,254.90     7,581.02     5,902.02     39,575.89
      唑醚菌酯项目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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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信股份 3,000 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 39,575.89 万元。此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为
39,575.89 万元,占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95.93%。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4 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负责实
施,总投资金额为 49,022.42 万元,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资金差额由东至广信自
筹资金解决。

    二、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广信股份 3,000 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计划总投资 49,133.02 万元,其中固
定资产投资 46,795.7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337.2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41,254.9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两 年, 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
57,675.02 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 15,376.69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5.03 年(税
后,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 26.34%。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合
计投入募集资金 7,581.02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由于近些年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调整导致农药需求增速放缓,吡唑醚菌酯产
品目前国内生产企业较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进一步增加该项目投资预计不会
带来市场销量和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外部市场
经营环境、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本着募集资金
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分析论证,拟终止实施该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 4 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由东至广信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东至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 49,022.4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8,694.1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328.29 万元。项目建设期 2 年。

    (二)项目审批情况

    1、2020 年 4 月,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
公司年产 4 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池经信技术【2020】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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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12 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
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发
改许可【2020】61 号);
    3、2021 年 11 月,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安徽东至农化有限公司年
产 4 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1】293
号);
    4、2021 年 11 月,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安徽东至农化有限公司年
产 4 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的批复》(池应急办【2021】277 号)。

    (三)项目经济效益

    项 目 实 施 后 , 年 均 销售 收 入 102,934.05 万 元 , 年 均 所 得 税 后净 利 润
15,845.15 万元,投资回收期 4.7 年(所得税后)。

    (四)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是医药扑热息痛的重要中间体,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十一、石化化工类 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
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中的专用中间
体,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发展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自身发展要求
    (1)采用自有先进技术,实现产品清洁化生产
    东至广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都名列前茅。本项目的实施,
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加具有高附加值的液相催化加氢法对氨基苯
酚,项目建设中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多项新工艺、新技术,实现产品清洁化生产。
    (2)延伸公司产业链,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实力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所需的生产、生活用水、电、蒸汽、冷冻水、循环水等,
均依托公司现有装置提供;现有公用设置水电冷等有富裕,可以充分利用;项目
所用原材料对硝基氯苯、烧碱、盐酸、氢气可全部由公司自行配套,延伸公司产
业链,实现循环经济。同时可使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对氨基苯酚的规模
跃居世界前列,实现集中管理、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进而增强公司产品配套,
提高整个公司的经济效益。
    (3)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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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氨基苯酚是东至广信对(邻)硝基氯化苯的下游产品,是重要的精细有机
化工中间体,是扑热息痛的主要原料,扑热息痛是常用感冒药,已经有 100 多年
历史,至今不可替代。东至广信拥有的对硝基苯酚液相催化加氢反应专有技术生
产的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质量标准,同行业企业采用此技术生产的产品现已批量
出口欧美市场,另外用其生产高品质扑热息痛可直接制成高附加值的制品,极具
有竞争力,且出口量每年都稳步增长。因此,高品质对氨基苯酚具有广阔的市场
前景。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广信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取得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
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无异议,上述事
项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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