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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2018-09-1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联董事

夏崇耀、袁黎雨、夏峰、乐君杰、柯军回避表决。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评估价格,由交易

双方自愿作出,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

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杨黎明、罗国芳、杨华军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