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西部证券关于东方电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18-12-1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部证券”)作为宁波
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现就东方电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9 号文核准,东方电缆非
公开发行 61,739,129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1.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1,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882.71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69,117.29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 号)。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
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      81,675.60        63,117.29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87,675.60         69,117.29

    截至2018年11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海洋能
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63,117.29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
将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20,000.00万元也将在到期
前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
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购买的15,000.00万
元理财产品,其中:10,000.00万元已经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未到期的5,000.00万元将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8,908.91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目前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东方电缆拟对“海洋
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将原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新募投
项目“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
入,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以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对《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 81,675.60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为 65,675.60 万元(其中外汇 850.00 万欧元),流动资金 16,000.00 万元。项目
建成后将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 133(套),新增建筑物面积 97,636m2,
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柔性直流海缆 220km、动态海缆 370km、海底光缆 1000km、
海洋脐带缆 150km 和海洋缆附件 350 套的规模,项目建设期 2.5 年。

    截至目前,该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0 元。

    该项目自取得舟山市定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书至今,项目陆域部分已经
完成除施工许可证以外所有手续,然而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
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码头是募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募
投项目产品(海缆)装运的必备条件,码头位置未确定,影响整体生产布局,如
果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资风险较大。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
及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上述暂缓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已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经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大力发展海底电缆、海洋脐带缆等海缆产品一直是公司多年来的发展方向。
2016 年下半年开始,海上风电市场进入快速发展建设期,公司深耕多年的海缆
领域得到回报,最近两年公司获得海缆订单呈爆发式增长,随着海缆订单的不断
增加,公司急需增加海缆产品的产能。

    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是公司非常重要的海缆战略
布局,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
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而经与当地政府多次沟通、协调,由于募投项目建
设所处岸线规划调整涉及部门、流程较多,岸线规划调整完成时间至今仍无法确
定,项目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为了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在与原募投项目地方政府协调岸
线规划等问题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找其他海缆生产基地,经多次考察,公司与宁
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
该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简称“新募投项
目”)。新募投项目的核心产品也是海底电缆、海洋脐带缆等海缆产品,相关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启动新海缆基地的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建成
投产,以实现公司的海缆发展战略。

    三、 变更后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新募投项目)背景

    1、海洋经济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稳步提升

    21 世纪被称为海洋世纪,加强海洋的开发、利用和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安
全和长远发展,海洋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盛宴。近年来,中国海洋经济保持
良好发展势头,已成为国民经济尤其是沿海地区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海
洋经济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稳步提升。

    2、海洋经济的发展将带动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

    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对海洋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海洋能源已纳入全球能源
互联网。全球能源互联是为应对资源紧张、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的三大挑战,满
足人类可持续发展需求,建立安全、清洁、永续供应的能源保障体系。所以海洋
能源开发机遇良多。

    2017 年初,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了《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提出到 2020 年,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核心
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形成一批高效、稳定、可靠的技术装备产品,工程化应
用初具规模,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壮大,产业链条基本形成,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适时建设国家海洋能试验场,建设兆瓦级潮流能并网示范基地及 500 千瓦级波浪
能示范基地,启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工程建设,全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
50,000 千瓦,建设 5 个以上海岛海洋能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
独立电力系统,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扩大各类海洋能装置生产规模,海洋能开
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

    未来 10 年,中国建设海洋强国迎来历史机遇时期,新时代将开启我国海洋
强国建设新征程。作为海洋经济中的重要一环,海洋能源的开发必将迎来一个加
速发展的新时期。
    3、迎《中国制造 2025》春风,海洋装备产业发展提速

    《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将海洋装备作为重点领域之一,将其列为我国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方向和国家实施海洋强
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海洋装备产业发展由此提速。政府随后出台多项政策,
从战略层面上统筹建设,为海洋装备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4、未来五到十年海缆的市场前景光明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电信和电力基础建设、城市电网改造、
海洋开发和利用、国防特别是海防建设、石油和天然气设施建设、高速公路和高
速铁路建设等,对高端光电传输线缆有持续增长性需求。特别是“十三五”随着
海洋开发向纵深发展,对海底电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底电缆向直流化、动态
化方向发展。

    紧跟国家“走出去”步伐,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战略布局,提
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通信和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沿线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将成为国内企业迈向全球的桥头堡,对国内海缆企业国际化战略
深入实施至关重要。

    5、轨道交通建设的持续发展助推电线电缆行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是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处于优化网络布局的关键期和提质增效升级
的转型期,要突出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
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的支撑保障,要更加注重提高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
能力,提升绿色、低碳、集约发展水平,要提高国际通道保障能力和互联互通水
平,有效支撑全方位对外开放。《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规划打造
以“八纵”和“八横”通道为主干、城际铁路为补充的高速铁路网,实现相邻大
中城市间 1 至 4 小时交通圈、城市群内 0.5 至 2 小时交通圈,我国全面开启铁路
经济时代。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新征 450
亩土地新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形成以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海
洋电力装备用电缆、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和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为主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达产后年生产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 630km、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
250km、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 510km 和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 92450km。本项目需
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 249 台(套),新增建筑物面积 149792m2。项
目建设期 3 年。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452,280.00 万元(含税),年均利
税总额 53,254.18 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 7.47 年(含建设期 3 年)。

    本项目总投资 150,518.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20,030.00 万元(其中外
汇 1470.00 万欧元),建设期利息 5,488.00 万元,流动资金 25,000.00 万元。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 63,117.29 万元
全部用于新募投项目的项目投资建设。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海洋
油气装备用电缆、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等产品,公司在国内海缆领域具有领先地
位,业务经验丰富、技术先进、人才储备厚实,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主要设备多为国内、国际先进设备,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经济可行性

     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1.12%,投资回收期7.47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
资金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收能力,且项目具有较强的承担风险能力。

     3、良好的社会效应

    本项目工艺技术先进,产品具有进口替代作用,有很高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前期的总平规划、设备选型等工作,其他相

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五)新募投项目风险分析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海缆市场发展
前景,经多次审慎研究论证后提出的,具有较高的可行性,随着新募投项目的逐
步实施推进,公司海缆产业基地布局更加合理,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海缆领域的
核心竞争力,具备参与全球海缆市场竞争及供货的基础。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市场现状及其预测、公司
现状及长远规划拟定的,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
变化,则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同时,国家有关
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产品价格变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
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就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
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
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
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   健                         张   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