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电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对东方电缆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 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限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东方电缆非公 开发行61,739,12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7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82.71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17.2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8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具体情况如下: 序 配售股数 占发行总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比例 (月) 1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8,695,652 14.08% 36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52,173 28.59% 12 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 29.15% 12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91,304 28.17% 12 合计 61,739,129 100.0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310,970,000股增加至发行后 的372,709,129股。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转增股本的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72,709,12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0.3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62,547.74元,转增130,448,195 股。 以2018年5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为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30日 为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 至503,157,324股。本次限售股变动情况如下: 序 利润分配前 利润分配新增 利润分配后 股东名称 号 股数 股数 股数 1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8,695,652 3,043,478 11,739,130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52,173 6,178,261 23,830,434 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 6,300,000 24,300,000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91,304 6,086,956 23,478,260 合计 61,739,129 21,608,695 83,347,824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 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认购对象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1,608,6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数(股) 本比例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30,434 4.74% 23,830,434 0 2 2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300,000 4.83% 24,300,000 0 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478,260 4.67% 23,478,260 0 合计 71,608,694 14.23% 71,608,694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前股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股 股份类别 份数(股) (股) 份数(股) 1、国有法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83,347,824 -71,608,694 11,739,130 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小计 83,347,824 -71,608,694 11,739,130 无限售条件 A股 419,809,500 71,608,694 491,418,194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小计 419,809,500 71,608,694 491,418,194 股份总额 503,157,324 - 503,157,32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 健 张 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