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西部证券关于东方电缆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12-1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电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对东方电缆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
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限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东方电缆非公
开发行61,739,12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7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82.71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17.2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8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具体情况如下:

 序                                  配售股数         占发行总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比例     (月)
  1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8,695,652       14.08%    36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52,173       28.59%    12
  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       29.15%    12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91,304       28.17%    12
                合计                     61,739,129      100.0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310,970,000股增加至发行后
的372,709,129股。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转增股本的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72,709,12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0.3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62,547.74元,转增130,448,195 股。
以2018年5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为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30日
为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
至503,157,324股。本次限售股变动情况如下:

 序                                    利润分配前       利润分配新增    利润分配后
                  股东名称
 号                                        股数             股数          股数
  1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8,695,652       3,043,478    11,739,130
  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52,173         6,178,261    23,830,434
  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         6,300,000    24,300,000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91,304         6,086,956    23,478,260
                 合计                    61,739,129        21,608,695    83,347,824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
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认购对象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1,608,6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数(股)
                                                    本比例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30,434          4.74%      23,830,434          0

                                        2
  2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300,000            4.83%        24,300,000            0
  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478,260            4.67%        23,478,260            0
               合计                    71,608,694       14.23%            71,608,694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前股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股
               股份类别
                                             份数(股)              (股)        份数(股)
              1、国有法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83,347,824           -71,608,694        11,739,130
  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小计                83,347,824           -71,608,694        11,739,130
无限售条件    A股                              419,809,500           71,608,694        491,418,194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小计           419,809,500           71,608,694        491,418,194
               股份总额                        503,157,324                     -       503,157,32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 健                 张 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