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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监事会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2018-12-2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的监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为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我们


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16 次会议关于公

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项冠军                 孙平飞                 张 悦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