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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2019-04-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我

们作为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如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400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项冠军                    孙平飞                   张   悦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