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217,524,444股股
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26%;东方集团本次质押股
份11,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0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7,96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7.45%,占公司总股本的5.80%。
东方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持有东方电缆股份数量为
53,36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6%;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
黎雨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0,891,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1%;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7,9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4.01%,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
今日,东方电缆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东方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1,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 所持 司总 质押融
股东 本次质 质押 质押到
控股股 (如是, 补充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资金
名称 押股数 起始日 期日
东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售类型) (%) (%)
是 11,000, 否 否 2021 年 2022 年 5 兴业银 5.06 1.68 日常
000 5 月 19 月 19 日 行股份 经营
东方
日 有限公
集团
司宁波
分行
11,000, 5.06 1.68
合计
000
2、上述质押主要用途是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
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黎雨女士累计质押股
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所持 司总 况
(%) 量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 未质
比例 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押股 押股
(%) (%) 限售股 冻结股 份中 份中
份数量 份数量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东方 217,524,444 33.26 26,960,000 37,960,000 17.45 5.80 0 - - -
集团
袁黎 53,366,730 8.16 0 0 0 0 0 - - -
雨
合计 270,891,174 41.41 26,960,000 37,960,000 14.01 5.80 0 - - -
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数量为
26,96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9.95%,占公司总股本的4.12%,
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数量为37,96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
比例的14.01%,占公司总股本的5.8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黎雨
女士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个人收入、上市公司
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目前东方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
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
重大影响。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所持公司股
票质押率处于合理水平,且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
现平仓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
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