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富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充分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整体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
127,51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合计
分配现金股利 38,253,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
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
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
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
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