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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
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
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
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0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0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1]406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0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和
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2021]
第406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7,849,291.25
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7,972,211.13元。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
总股本691,041,204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62,472.24元
(含税)。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
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
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卢献庭先生回避
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陈丹红、阎孟昆、徐小华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
案》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1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
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8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68万元。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度,公司
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
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
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的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
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第一季
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的要求,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
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
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的
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增资25,000万元,用于富春江光电增资全资孙公司
永特信息。本次增资完成后,永特信息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资
本公积1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富春江光电的持股比例以及富春江
光电对永特信息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