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
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
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
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可比期
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