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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南威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2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巡察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润先生、独立董事赵小凡先生及
董事徐春梅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刘润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孔慧霞女
士、独立董事崔勇先生及董事林立成先生三位委员组成,其中孔慧霞女士担任委
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2020 年 5 月 29 日前称为“审计巡察委员会”)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17 日,第三届审计巡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 日,第三届审计巡察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公司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1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巡察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审计巡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审计巡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2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1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核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关注公司审计工作
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


                                     2
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
行;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效
率,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
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五)对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对 2020 年度
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就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及对外担
保等披露事项,查阅了必要的文件资料,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
保在执行时严格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决策权力与程序的
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执
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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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
往来情况,无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要
求,恪尽职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作
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切实有效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有效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充
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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