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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科达: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36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参
股公司江苏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本能”)发生关联交易,预计关
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27%。加上过
去12个月公司和江苏本能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53万元,公司与江苏本能的
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30.53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29%。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 公正,交
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卫东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江苏
本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

                                    1
其控制。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拟与江苏本能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500 万元,加上过去 12
个月公司和江苏本能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442.38 万元,公司与江苏本能的累
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942.38 万元。2019 年至今,公司实际向江苏本能支
付的预付账款为 250.00 万元,经确认的设备采购金额为 30.53 万元,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为 30.53 万元。
    (三)未来 12 个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继续向江苏本能采购设备,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2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关联法人为江苏本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勤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50 万元;主要股东:自然人陈勤民持有其 60%的股权,公
司持有其 40%的股权;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 58 号 9 楼西;经营范围:电子、通讯和信
息技术的产品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电子、通讯和信息技术的系统集成;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
的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江苏本能的总资产为 459.79 万元,总负债
为 1,091.62 万元,净资产为-631.83 万元。2019 年度,江苏本能实现营业收入
437.01 万元,净利润-683.6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1.90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卫东先生担任江苏本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本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江苏本能之间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江苏本能主要从事射频识别技术(RFID)研究、产品开发和销售、解决方案提

                                    2
供及整体应用业务。江苏本能的产品包括 RFID 全系列产品、电子车牌读写器等。
公司产品涵盖了 RFID 领域全部三项技术标准:“ISO18000-6C 国际标准”、
“GB/T29768-2013 国家通用标准”、“汽车电子标识专用标准”。目前全国电子车
牌已在北京、天津、重庆和河北等地方试点运行。2017 年 12 月 29 日,国家标
准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汽车电子标识多个标准,并计划于 2018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
施。作为智慧交通行业机动车电子标识业务的先行者,江苏本能有良好的技术积
累,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江苏本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
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进行设备的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
格,采取招标或协议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与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异常,
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江苏本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智慧交通业务开展需求,采购
江苏本能的电子车牌产品,将和公司原有视频识别业务结合起来,形成机读加视
读一体化,将大大提高智能交通业务的识别准确率,有利于公司智慧交通业务的
开展。
    本次公司与江苏本能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事项
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公司拟向江苏本能采购设备是根
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开展的,有助于公司开展智能交通相关业务,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符合市场价格定
价原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
参股公司江苏本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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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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