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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0-05-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五洲新春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开发行 3,3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募集资
金 33,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88.1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到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天健
验[2020]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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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合理利用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
的现金管理。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
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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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采取的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
体措施如下: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
发行的产品;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
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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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高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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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志                   杨海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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