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75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
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
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7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 1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8.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
授予条件及对首次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
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除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个人原因放弃拟
授予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0 股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
符。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
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7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6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778.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