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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体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辉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1,116,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741,904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辉先
                  生计划在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6 月 3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减持
                  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116,904
张辉                  高级管理人         1,116,904          1.11%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张辉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12/5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
                                     竞价交易减
             180,000 股   0.18%                     2019/6/3       价格                  需求
                                     持,不超过:

                                     180,000 股


        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张辉就其于 2015 年 4 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 37.5 万股
       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华体科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5、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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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辉先生可能
   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
   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辉先生严格遵守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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