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宗叔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193,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李大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86,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11,904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宗叔
先生计划在 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3,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减
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李大明先生计划在 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193,730
向宗叔 1,193,730 1.18%
高级管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086,904
李大明 1,086,904 1.08%
高级管理人员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李大明 30,000 0.03% 2018/11/7~ 25.83-27.20 2018 年 7 月 31
2018/11/14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名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称
向宗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19/5/9 ~ 按市场 IPO 前 个 人
竞价交易减持,
叔 193730 股 0.19% 2019/11/5 价格 取得 资 金
不超过:193730
需求
股
李大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19/5/9 ~ 按市场 IPO 前 个 人
竞价交易减持,
明 150000 股 0.15% 2019/11/5 价格 取得 资 金
不超过:150000
需求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李大明就其于 2015 年 4 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分别受让的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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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向宗叔、李大明承诺:自华体科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向宗叔、李大明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向宗叔、李大明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格。
5、向宗叔、李大明承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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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宗叔先生、
董事李大明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
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宗叔先生、董事李
大明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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