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 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或“公司”)本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华体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763号文《关于核准四川华体 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29,956,60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043,396.25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502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06,043,396.2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8,840,868.52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42,869,277.47 本年度金额 25,971,591.05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37,202,527.73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661,342.36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2,895,581.93 本年度金额 5,765,760.43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5,863,870.09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5,863,870.0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的募集资金严格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国民 生银行成都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存储方式 银行名称 四川华体照明科 中国民生银行 699826982 145,863,870.09 活期存款 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合计 145,863,870.0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604.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97.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84.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城市照明系统技术改 2020 年 12 月 9,930.87 9,930.87 1,546.99 1,786.98 17.9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造及扩产 31 日 2020 年 12 月 研发与设计中心建设 3,857.96 3,857.96 901.31 955.84 24.7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2020 年 12 月 营销网络建设 2,876.81 2,876.81 148.86 202.57 7.0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3,938.70 3,938.70 3,938.7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604.34 20,604.34 2,597.16 6,884.09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0,604.34 20,604.34 2,597.16 6,884.09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拟将募投 项目“城市照明系统技术改造及扩产”及“研发与设计中心建设”的建设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计划决策与目前相隔时间较长,城市照明的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产品的 具体发展战略亦发生一些变化,比如智慧城市与城市照明的融合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智慧 灯杆的产品战略等。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决定将城市照明 系统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以及研发与设计中心项目建设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2018 年 9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5,863,870.09 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 币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情况均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华体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邓红军 狄正林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