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福龙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8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龙马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订的《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
规划(2022-2024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在保持自身持续稳
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现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能有效地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肖伟 唐炎钊 汤新华
2022 年 6 月 17 日